我校7名教师荣获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发布日期:2009-09-07 阅读次数:
供稿:党委宣传部 郝晓玲 编辑:新闻中心 段 炼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中国教育工会北京市委员会《关于表彰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我校杨刚、沈庭芝、李凤霞、董沛武、赵家玉、梁潆6名同志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姜艳同志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受到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是全市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优秀代表,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精神风貌。《决定》号召全市教育战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为榜样,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模范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责任,以教师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率先基本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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